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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亿美元外储投资多元化新逻辑(3.2亿罕见巨额罚单!银保监会出狠手 广发等4家银行火速回应)

  • 旅游
  • 2024-12-16
  • 102
  • 更新:2024-12-16 13:14:02

    本报记者 史进峰 北京报道

    经过两年的漫长等待,中国主权财富基金中投公司或将迎来政府新一轮500亿美元的注资。

    12月22日,路透社援引消息人士称,中投公司有望获得500亿美元的政府注资,最终方案有望近期公布;同时,相关部门就中投注资机制达成协议,该协议确立了一个长期框架,中投每年可从中国外汇储备中获得稳定注资。

    若上述消息属实,则意味着今年5月12日中投公司监事长金立群对外宣称的“中投已经获得稳定连续的注资机制”一事,将尘埃落定。

    与中投获得外储注资的同时,掌管中国3.2万亿美元庞大外汇储备的国家外汇管理局亦在酝酿推出新的外汇投资机构。12月20日,接近央行的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新设立的外汇投资机构或在中央外汇业务中心辖下,初始规模在3000亿美元左右。

    此前有消息称,央行即将试水两只海外投资基金,将按投资地域划分,分别命名为“华美”基金和“华欧”基金,分别投资美洲市场和欧洲市场。

    “中国这么大的外汇储备,应该打破常规,尝试多搞几个类似于CIC(中投)的机构。”上述权威人士称,外汇储备投资机构的多元化,有利于形成一个相互竞争的格局,这对外储投资保值增值更加有利。

    种种迹象显示,进入2012年,央行正尝试向推进外汇储备投资多元化方向做出更多努力。

    “被迫”的多元化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办公所在地。这栋低调而奢华的大楼远离国家外汇管理局总部所在的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却是掌管中国3万亿美元外汇储备的“中枢”。

    这家“超人公司”实际为外管局下属事业单位,与外管局储备司实为“两张牌子、一套人马”。为数不多的公开资料显示,多年来,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以“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为目标,逐步建立起一整套以投资基准为核心的经营管理模式,确保储备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下设综合处、战略研究处、投资一处、投资二处、投资三处、投资四处、风险管理处、清算处、会计处等处室,编制约为200-300人,若以个人平均管理资产计,平均每个人管理资产规模在100亿美元以上。借用社科院金融所一位学者的话说,“平均每个人管的钱就相当于华尔街一家响当当的外汇投资基金。”

    “两三百人管理三万亿美元的外汇资产,而且还对所投的资产有高级别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要求,投资主要对象只能是寥寥几种固定收益类产品,主体是美国和欧元区的国债和机构债。”在今年5月份社科院金融所的一次内部讨论上,有两位学者如是总结道。

    数据显示,尽管中国10月份持有美国国债环比略减142亿美元,但1.1万亿美元的持有量仍居第一,中国已成为美国第一债权国;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美元贬值已是长期趋势。

    “未来,不管美国是增发国债,还是通胀,对中国的外汇储备资产来说都面临购买力缩水。”在上述内部会议上,社科院金融所的研究员张斌、张明指出。

    因此,3.2万亿美元外汇资产投资收益普遍被学界指责为“靠天吃饭”,主要看美联储和国际金融市场大环境的脸色;但以目前外管局储备司有限的二三百之人力,就算每人均像超人一样工作,也不可能对目前的投资结构带来实质性的改变,除非是展开大规模的多元化委托理财。

    2011年3月份,“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央行副行长兼国家外管局局长易纲向外界坦言,中国目前拥有全世界最大的官方外汇储备。

    “多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外汇储备投资的多元化,从多元化上讲,一是在币种上多元化,包括一篮子货币,主要的可兑换货币、储备货币、新兴市场的货币我们都有。同时在资产上也在推进多元化。只要资产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要求,我们都会予以考虑,然后进入一个严格的在防范风险前提下的投资程序。”易纲表示。

    尽管外储投资多元化已成各界共识,但具体操作方式却一直争议不断。

    仅以币种多元化为例,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美元一度贬值,占外汇储备三分之二的美元资产备受“缩水”指责,包括央行内部和学界的不少人士均指出,应削减美元资产,减少美债头寸。

    不过,正如中信银行副行长曹彤接受采访时所言,“这么大的外汇储备,离开了美国国债的配置是不可想象的,因为没别的更好的投资渠道。这是由目前全球货币结构决定的。全球货币结构中,美元占到将近70%,欧元占20%多,其他小币种不到10%,任何一个国家都很难背离这个大结构。”

    至于资产多元化,近年来争议也不小,央行内部声音也不一致。早在2010年初,时任人行沈阳分行行长的盛松成曾公开撰文称,中国用外汇储备直接投资石油等战略物资是必要、可行的。

    不过,市场容量仍然是外汇管理当局不得不考虑的一个关键因素。今年6月份,外管局副局长王小奕公开表示,用外汇储备购买大宗商品是不现实的;他进一步解释道,2009年,我国外汇储备额已经相当于当年全球黄金市场价值的22倍、当年全球铁矿石产量的12倍、当年石油产量的1.2倍,而这些资产每年供需缺口则非常有限。“现在每年黄金供需差仅300吨,价值138亿美元。这意味着大规模采购黄金就会迅速推高黄金的价格。”

    比“华安”要积极

    如此一来,外汇储备投资多元化,尤其是投资机构多元化成为了新的突破点。进入2011年,有关设立新的外汇储备投资机构的传闻不绝于耳。

    2011年4月份,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清华的一次演讲上表示,“从(外汇储备)管理上,谁都知道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而其中一种办法,就是考虑设置一些新的投资机构,专注新的投资领域和新的投资风格,这其中包括中国投资公司(CIC)。”

    是次演讲上,周小川一句,“具体下一步会怎么做,我不能说太多”,给市场留下了无数遐想空间;随后,媒体报道爆出,央行正打算按专业分类成立外汇储备投资基金,包括能源基金、贵金属基金等,同时也在研究成立外汇平准基金的建议。

    这里的技术性问题是,究竟是什么样的多元化才能更好地实现目标:是财政部管、央行代管,还是中投公司这样的机构代管?是像市场传闻那样,在外汇资产池子中按照商品类别推出诸如能源、贵金属之类的分类投资基金;还是按照区域划分,推出诸如美国基金、欧元区基金、东亚基金、非洲基金之类的分类投资基金?

    直到最近的“华欧、华美基金”消息传出,周小川口中的“下一步”才有了眉目,央行最终有可能选择按照区域划分的分类投资基金,推出诸如美国基金、欧元区基金、东亚基金、非洲基金等。这或许是央行的最佳选择。

    12月22日,长期研究主权财富基金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陈超向本报记者表示,按地域划分的分类基金模式,有其合理性,一方面,增设新的外汇投资机构,加入竞争,可以提高外汇投资的投资效率;另一方面,按照区域划分,又可避免过度、重复竞争。

    在陈超看来,相较于其他模式,新设立的外汇储备投资机构置于央行辖下更加合理,原因有三:一是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中,外汇储备在资产方,对应的负债方则是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即央票,而央票是需要还本付息的,因此放在央行下面管理是合理的;第二,从实际投资面临的外部政策环境而言,在央行下面比独立出来要占优,目前世界上不少国家对外汇储备投资均有一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相反,主权基金则面临各种管制,也没有税收上的优惠。此外,从外部监管环境看,主权财富基金很敏感,在信息披露上要求也较为严格。

    此前有媒体也援引消息人士称,“这两只基金的运作方式将类似于中国外管局已经在香港设立的投资公司华安基金。”

    资料显示,华安投资成立于1997年6月2日,注册资本1亿港元,英文全称是“SAFE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为外管局在香港注册的外汇储备投资平台。华安投资公司章程显示,华安投资可以代表外管局进行外汇储备投资,在全球范围内管理投资基金,以及投资各种金融工具,包括证券、外汇和商品等。

    2008年,低调的华安投资因对英国股市的投资一度受关注。据国外媒体报道,截至2008年8月底,华安投资已分别持有几十家英国上市公司股权,其中不乏英国石油公司(BP)、英国第二大保险公司保诚等知名企业;其持股比例均在1%以下,投资合计金额约数十亿英镑。

    2009年3月,美国主权财富基金研究所(Sovereign Wealth Fund Institute)一份研究报告,使得一向低调的华安投资浮出水面。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华安投资管理的资产规模高达3471亿美元,仅次于两个中东国家的基金——阿布扎比投资局(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和沙特阿拉伯的SAMA Foreign Holdings,其规模在全球主权财富基金中排名第三;在同一排名表中,中投排名第八。

    陈超分析,从投资策略上说,未来外汇储备投资应该更加积极,可投向风险更高的资产;同时,除了债券之外,应该更多考虑公开市场股票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直接项目投资;行业上可投向能源、基础设施、科技型企业等。

    在社科院金融所上述两位学者看来,外汇储备最高管理机构不宜分散,外汇储备管理需要有个大管家。

    “毫无疑问,竞争机制非常重要,是效率的根本保障,但竞争机制主要是在子基金和孙子基金层面上,而不是最高管理者层面。最高管理者应该是一个研究型部门,主要考虑什么才是符合未来公众利益的投资目标,如何根据环境变化调整目标,以及资金在不同的大的板块上的分配,不负责具体投资项目。”上述报告称。

    在上述两位学者看来,就目前中国情况而言,央行专门成立一个传统外汇储备资产职能以外的外汇投资基金,或者是改革后的中投公司,一家足矣。

    中投新使命

    然而,庞大的外汇储备投资多元化之路面临的现实博弈,亦令部分观察人士对央行此举持保留态度。

    一位社科院学者向本报记者坦言,一方面,阻力在于打破现有的制度格局涉及很多利益协调问题;另一方面,这样的改革世界上没有先例,“中国货币当局管理如此庞大规模的外汇储备,也担心风险。”

    而在中投注资一事上,旷日持久的讨论更凸显外储投资格局的众多利益博弈。

    早在2009年末,就曾一度传出中投有望获得2000亿美元再注资的传闻,不过,直至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投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汪建熙表示,中投的资金已经全部投资出去,并且一直在申请新的资金,这一问题才真正浮出水面。

    今年5月份,《新世纪周刊》援引消息人士称,最终的注资方案可能仍然沿用2007年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储的方式,而注资将不再采用一次性方式,有望形成一个长久的注资机制。

    没有人质疑中投公司在外汇储备投资多元化方面所起的作用;上述社科院学者告诉记者,早在2007年左右,由时任所长李扬挂帅的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团队,就当时外汇储备管理改革提交了多份课题报告,提出不少建议,其中之一便是将中投公司发展成为改革现有外汇储备管理格局的切入点。

    “但最终中投成为了一个不太成功、不伦不类的改革结果。”上述社科院人士叹息,在上述方案中,参照韩国、新加坡经验对外汇储备资产实行分档管理,在确保外汇储备流动性的前提下,将多余部分进行收益率较高的各种投资,以提高外汇储备的整体收益水平。

    从2009 年开始,中投在投资行业、投资地域、投资方式等方面已经比较充分地多元化,最近两年的海外投资业绩与国际同行相比也不遑多让。

    陈超认为,主权财富基金应以直接投资为主,“我国的主权财富基金亦应发挥其比较优势,重点配置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以对外直接投资策略为主,采取集中持股投资为主,侧重非上市私营公司的投资策略。”

    然而,正如社科院上述两位学者指出的,中投迄今为止依然面临着以下问题与挑战:第一,没有明文规定,未来中投的投资本金与收益究竟用来干什么。很多国际主权财富基金的资金最终都用于补充养老金或弥补财政预算亏空。但中投的资金去向目前依然不甚明确,中投的合法性令人质疑;第二,中投的资金来源模式是财政部用发行特别国债的收入与央行的外汇储备资产置换而来,但由于财政部不是中投的股东,财政部最终依然要求中投公司为特别国债支付本息。那么2000 亿美元资产究竟是不是中投公司的资本金?第三,最终中投与汇金是否还是应该分拆?

    这一切仍待解答。

   

导读:围绕金融乱象,严监管的态势并未有任何松动迹象。9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期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3.2亿元。

在上述行政处罚案件中,主要是是针对房地产融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金融风险重点领域,旨在督促相关机构完善公司治理、补齐内控短板、填补合规漏洞。

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记 者丨李玉敏

9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消息,根据前期的查处,银保监会对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作出处罚决定。对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等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3.2亿元。

在上述行政处罚案件中,主要是是针对房地产融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金融风险重点领域,旨在督促相关机构完善公司治理、补齐内控短板、填补合规漏洞。银保监会表示,监管部门下一步将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继续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乱象反弹回潮。

处罚信息刚一公布,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联系上述五家金融机构,各家机构均表示,监管本次处罚主要是针对此前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机构高度重视这一处罚,并以监管处罚为契机,立即进行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图/图虫

民生银行涉及30项违规

针对民生银行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10782.94万元,并对8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违规事项

(一)违反宏观调控政策,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

(二)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

(三)违规为土地储备中心提供融资

(四)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接受地方政府担保或承诺

(五)多名股东在已派出董事的情况下,以推荐代替提名方式推举独立董事及监事

(六)多名股东在股权质押超比例的情况下违规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也未受限

(七)股东持股份额发生重大变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

(八)多名拟任高管人员及董事未经核准即履职

(九)关联交易不合规

(十)理财产品风险信息披露不合规

(十一)年报信息披露不真实

(十二)贷款资金被挪用,虚增贷款

(十三)以贷转存,虚增存款

(十四)贸易背景审查不尽职

(十五)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十六)违规转让正常类信贷资产

(十七)违规转让不良资产

(十八)同业投资他行非保本理财产品审查不到位,接受对方机构违规担保,少计风险加权资产

(十九)同业投资未穿透底层资产计提资本拨备,少计风险加权资产

(二十)同业存放业务期限超过一年

(二十一)违规开展票据转贴现交易

(二十二)个别理财产品管理费长期未入账

(二十三)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充分

(二十四)违规向非高净值客户销售投向股权类资产的理财产品

(二十五)非标准化资产纳入标准化资产统计,实际非标债权资产比例超监管要求

(二十六)违规出具补充协议及与事实不符的投资说明

(二十七)以代销名义变相向本行授信客户融资,并承担兜底风险

(二十八)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办理收益权转让再融资业务

(二十九)代理福费廷业务违规承担风险,会计处理不规范

(三十)迟报瞒报多起案件(风险)信息

此外,还有郑州分行副行长何怀清、潍坊分行行长马涛、南通分行行长吴海盛、盐城分行行长刘加兵、华东区域授信评审中心授信审查官王磊、授信评审部副总经理王芳、无锡分行行长夏云、镇江支行行长许霞等因为“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接受地方政府担保或承诺”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图/图虫

机构回应

中国民生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在收到银保监会2017年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的意见书后,民生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针对检查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民生银行已完成大部分问题的整改,其他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为确保整改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民生银行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职责分工、进度计划,并深入推进自查自纠,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在整改过程中,民生银行对标监管要求,全面推进内控合规体系建设,以促进全行经营管理基础的夯实、风险管理和内控有效性的提升。

当前,民生银行正在开展“依法合规整改年”活动,对近三年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系统整改。在接到银保监会此次现场检查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后,民生银行总行党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布署后续整改及内控合规管理工作。

民生银行将在新一届党委班子和董事会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各项金融监管政策,继续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努力实现内控合规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实现内控有效、经营合规前提下的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浙商银行违规集中同业业务

针对浙商银行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实现本行资产虚假出表、同业投资接受金融机构回购承诺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款10120万元,并对7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违规事项

浙商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一)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

(二)未严格执行关键岗位轮岗制度

(三)对上海分行理财业务授权混乱

(四)以保险类资产管理公司为通道,违规将存放同业款项倒存为一般性存款

(五)通过保险资管计划协助他行将存放同业款项转为一般性存款

(六)通过投资他行一般企业存单收益权的方式为他行虚增一般性存款

(七)以投资虚假底层债权并要求客户以存单质押的方式虚增存款

(八)黄金租赁业务未按监管要求计提风险加权资产

(九)不良资产虚假出表

(十)信贷资产虚假转让,违规削减信贷规模

(十一)向资金掮客销售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次级份额,并以该次级份额受益权为质押溢价开立信用证

(十二)向资金掮客虚假代销信托产品,并以代销的信托产品收益权质押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

(十三)债券主承销业务未按规定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十四)为个人提供以股票质押的融资不审慎

(十五)违规向客户提供融资用于参与定向增发

(十六)通过同业票据不当交易规避信贷规模管控

(十七)违规以投资代替贴现,少计风险加权资产

(十八)以类资产证券化方式开展信贷资产转让,少计风险加权资产

(十九)以存放同业质押并指令交易对手以委托投资的方式收购本行资产,实现资产虚假出表

(二十)向他行卖出债券并承诺回购,少计风险加权资产

(二十一)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向他行存款并提供质押担保,由他行向本行授信客户提供融资

(二十二)同业投资接受金融机构回购承诺

(二十三)购买银行违规发行的同业委托投资计划用于承接该银行资产,并接受信用担保

(二十四)同业投资承接他行资产并接受他行存单质押担保

(二十五)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实现本行资产虚假出表

(二十六)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帮助交易对手实现资产虚假出表

(二十七)转让理财资产违规提供回购承诺

(二十八)理财资金违规用于保险公司增资

(二十九)违规向土地储备机构融资

(三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偿还股东垫付的土地出让金

(三十一)通过理财非标投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图/图虫

机构回应

为此,浙商银行表示,2017年,原银监会对浙商银行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现场检查。这是浙商银行自成立以来接受的最全面系统的一次检查。

浙商银行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将此视为一次“全面体检”机会。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本行在检查期间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截至目前,行政处罚涉及问题已整改完毕,客户权益未受影响,经营管理一切正常。通过此次检查整改,浙商银行的治理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本行将继续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严控风险、夯实基础、创新机制、提升管理,保障业务健康稳健发展。

广发银行称国寿入主后更规范

针对广发银行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9283.06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违规事项

(一)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二)对个人贷款资金使用未做到有效跟踪监控,使消费性贷款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

(四)对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规范

(五)信贷资金购买本行理财产品

(六)以贷款资金作为保证金发放贷款

(七)不良贷款转让不规范

(八)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九)违规向资本金不到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

(十)资金以同业投资形式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

(十一)理财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企业

(十二)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

(十三)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

(十四)向地方政府违规融资,要求地方政府违规提供担保承诺

(十五)投资交易本行主承销债券超规定比例

(十六)信用卡透支用于非消费领域

(十七)案件信息报送不规范

(十八)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十九)违规提前发放应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酬

(二十)股东违规提名董事及监事

(二十一)股权质押管理不到位

此外,还有广发银行合肥分行副行长董朝红,因为对合肥分行以理财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而受到处罚。

图/图虫

机构回应

广发银行表示,这一行政处罚,是监管机构于2017年在我行开展检查后做出的后续处罚。监管处罚信息公开表中所列事项主要是中国人寿入主广发银行之前发生的业务。噶航行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已针对监管机构指出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其中,提到了我行理财业务等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自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等系列办法发布实施后,该行理财业务已按照监管要求有序调整,并呈现稳健、可持续发展态势。

自成为中国人寿集团成员单位以来,广发银行表示,该行在中国人寿集团领导下,坚持科学稳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我行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强化“合规是底线和生命线”的合规文化,深入全面开展排查,对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机制建设、制度流程、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对标整改、源头整改、系统整改,内控合规管理体系日臻完善。

华夏银行员工篡改信息盗窃

针对华夏银行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并引发较为严重后果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款110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已被判处刑罚)给予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对6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违规事项

(一)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二)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三)账务管理工作存在重大错漏,长期未发现异常挂账情况,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四)长期未处置风险监控预警信息,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此外,华夏银行还有7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分别是首席信息官王汉明、科技开发中心项目管理总监陈刚等,因为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还有员工覃其胜,时任华夏银行科技开发中心开发三室、开发四室经理,违反规定篡改信息系统,实施盗窃行为(已被判处刑罚)。目前已被银保监会做出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决定。

图/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机构回应

华夏银行对此表示,银保监会此次处罚事项,我行已进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我行深刻汲取教训,开展了全面排查,举一反三进行整改,消除风险隐患。下一步,我行坚持审慎经营,强化内控制度执行,不断完善系统建设,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持续提高合规经营水平,防止类似风险再次发生。

中国华融称已立改废374项制度

针对华融公司违规收购个人贷款、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4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中国银保监会前期对华融公司部分商业化业务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赖小民严重违法违纪案涉及的相关事实由有权机关另案处理。

违规事项

(一)违规收购个人贷款;

(二)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

(三)为银行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

(四)集团内部交易不符合公允原则,并通过集团内部交易掩盖风险;

(五)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无真实交易背景或交易背景真实性尽职调查不充分;

(六)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七)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未按规定进行资产风险分类;

(八)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展业不审慎、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报送案件信息。

此外, 还有中国华融天津市分公司总经理周立和天津市分公司项目经理,分别因为为及时报送案件信息和对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展业不审慎而被处罚。

图/图虫

机构回应

中国华融表示,此次监管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间集中在2013年—2016年,系往年度发生业务,中国华融已按照监管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近两年来,中国华融多措并举筑牢内控合规防线,完善内控合规体系,持续强化制度执行,全面培育合规文化,内控合规管理和风险管控水平明显提升,为稳健经营提供了有力保障。单设内控合规部门,提高合规管理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强化集团管控与条线管理。积极落实监管专项部署,组织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和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等专项整治工作,从制度、流程、系统等方面推进根源性整改,全面提高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内控监督与合规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全面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对新产品、新业务的合规性审核,提前识别、防范拓展新业务模式产生的合规风险。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内控信息化刚性约束,新建或完善信息系统19个,将合规要求内嵌到业务流程中,强化刚性控制。对标监管要求,全面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已完成立改废的制度性文件共计374项,基本搭建起“依法合规、功能明确、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新华融制度体系。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强化员工合规行为引导,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和违规行为处理问责机制,不断增强全员依法合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筑牢合规经营底线。

目前,公司经营基本面保持稳定,战略调整稳步推进,主业地位有效巩固,内生风险逐步缓释,业务布局持续优化,内控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发展韧性更加牢固。未来,中国华融将坚持稳健合规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内控合规建设,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6月的“炒停潮”刚平,近日,预定利率为3.5%的保险产品“炒停潮”再起。这背后是3.5%的保险产品停售最后期限已明确。

据报道,已有保险公司接到“窗口指导”:要求在7月底停售预定利率为3.5%的传统险和预定利率为2.5%的万能险产品。贝壳财经记者从保险公司处也证实了相关消息,业务员也已收到相关通知。资深保险业务员王猛(化名)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公司说的是月底停售一款预定利率为3.5%的增额终身寿险,这也是我们现在主推的产品之一。”

在监管明确最后期限的情况下,保险业务员又开始新一轮的“炒停潮”,纷纷称“要赶上定价3.5%的末班车”、“3.5%绝唱,产品扎堆下架,要尽快决定”等。

对于消费者来说,预定利率3.5%的保险产品是否应趁着停售前入手呢?

最后期限明确,“炒停潮再起签单量已不如上月

预定利率为3.5%的产品停售,预定利率为3%的产品上新,这一切换过程将直接降低保险产品的保证收益率,而在2022年股市、基金表现不佳、债市大跌引发银行理财产品破净的大背景下,预定利率为3.5%的保险产品备受消费者欢迎。

之前,保险业内盛传6月30日预定利率为3.5%的产品即将下架,引发了代理人的一波“集体狂欢”,更是直接助推了保险公司保费的增长,以上市险企为例,浙商证券研报数据显示,6 月单月保费,上市寿险公司保费总体增长26.9%,环比加速提升了13.3个百分点,单个保司看,单月保费同比增速基本都在20%以上。

保险代理人也赚得盆满钵满,某寿险公司代理人杨怡(化名)告诉贝壳财经记者:“6月份时,我们预定利率为3.5%的增额终身寿险卖得非常好,整个月的业绩冲得比开门红时都猛,一场沙龙能签500万元的保费,场外也有很多签单,我上个月也签了好几个几十万保费的大单,一个月就挣了原来一年的钱。”

不过,到6月底,的确有一部分预定利率为3.5%的保险产品下架,但仍有不少产品还在销售中。

如今,监管明确了最后期限,新一波炒停潮又至,但热闹程度与6月份已无法相比,一些支公司7月份的单日签单量还不足6月份单日的五分之一。

据记者了解,在6月份几乎是“全民狂欢”的“炒停潮”之下,留给7月份的客户已经不多了。王猛说道:“6月份时,几乎给所有潜在客户都推销了相关产品,所以该买的都买了,剩下的就是新客户,或者是之前没开发成功的客户,可以趁着7月份再推一波。”

另一方面,保险业务员心态也发生了变化,比如记者了解到,有保险支公司因为6月份业绩完成得不错,便给业务员放了假,但因政策调整,中途又召集业务员回岗展业,导致业务员积极性整体不高。

预定利率下降将导致保险产品涨价 值得赶“末班车”吗?

在利率下行的大背景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已是大势所趋。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曾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市场利率不断下降,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也趋于下滑,这样一来,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也应该下降。否则,要么保险公司贴钱,要么铤而走险,容易出现风险。

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预定利率3.5%的保险产品是否应趁着停售前入手呢?

杨怡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这要根据个人需求来决定,如果是风险厌恶型的消费者,就想追求稳稳当当的收益,且这笔钱可以放着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动,完全可以投预定利率3.5%的增额终身寿险,后续用于养老、子女留学等,是不错的资产配置工具。但是若对资金流动性要求较高,或者是短期就需要取出来的钱,投增额终身寿险就不合适,提前退保有损失风险。

简而言之,预定利率为3.5%的增额终身寿险更适合对安全性、稳定性要求高的客户,但相应地也要损失流动性。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预定利率的下调还会引发保险产品的涨价。

东吴证券研报数据显示,以30岁男性为例,保额为1000元,缴费期限为10年,前五年的费用支出率为50%、30%、20%、5%、5%(第六年及以后没有费用支出),研报分别计算了当预定利率从3.5%下调到3.25%、3.0%和2.75%的影响,发现预定利率越低,毛保费上涨幅度越大。

当预定利率从3.5%下调到3.0%后,年金险、终身寿险、定期寿险、两全险和健康险对应的毛保费涨幅分别为18.4%、19.5%、3.5%、7.5%和16.4%,短期险以及保障功能更强的长期险产品对于利率敏感度相对不高。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杨泽云解释称,可以简单理解为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收取保费用来投资假定能获得的收益率,保险公司投资收益越高,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就会越少,而若投资收益越低,投保人需缴纳的保费就会越高。

因此,消费者可以结合自身需求,作出更合理的保险配置。

保险需求将提前透支?中期看保险产品认可度有望提升

此外,市场也比较担忧,“炒停潮”是否会透支保险需求,从而使得行业后续出现保费增长乏力的状况。

记者采访了解到,业内人士认为,原有的仅通过高预定利率吸引客户的模式已经行不通,这其实也倒逼保险公司更注重产品开发和服务质量,要真正用实力打动消费者。

国信证券研报认为,从中长期来看,无需过度担心因短期内透支保险需求而出现后期储蓄型保险增长乏力情况,预计2023年下半年储蓄型保险NBV(新业务价值)增速将超预期。原因包括:过去几年,我国人身险行业已呈现出产品结构多元化转型趋势,叠加养老需求的持续增长、储蓄型保险的核心优势以及保险公司自身保险资金运用能力的提升等多重因素,预计未来储蓄型保险及人身险仍有较大上升空间。

东兴证券研报则认为,从中期角度看,受资产配置需求、产品竞争格局、政策等因素影响,居民对能满足保障、资产保值增值等多类型需求的保险产品的认可度有望持续提升;同时,保险产品定位趋于高度精细化和个性化,保险产品的“消费属性”有望显著增强。而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金业务的相继落地将成为保险产品拼图的有效补充。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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